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和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专项整治将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努力解决当前新疆化妆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和打击化妆品.
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和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正式启动。
专项整治将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要努力解决新疆化妆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和打击化妆品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化妆品经营秩序的不断改善,确保化妆品使用者的安全。
“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将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生产的化妆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化妆品、假冒伪劣化妆品;尚未获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未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暂停或停止销售、化妆品备案信息及实际标签等。销售非法宣称的化妆品、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等化妆品。”自治区化妆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胡斌。集中整改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评估、整改四个阶段。持续到8月25日,5月15日前自测自校阶段结束。整治期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地方(县、市)市场监管局的化妆品执法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将进行分组。多方面积极搜集线索,暗访,深入调研,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查结束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检查组的汇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此外,我们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在检查期间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和批发(零售)企业组织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非法添加的禁用物质等。并严格查处不合格化妆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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